喜欢初中作文

时间:2024-02-15 21: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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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喜欢初中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喜欢初中作文1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我就会不加思索地告诉你。她就是我的女儿,因为她在我的眼里,永远不寻常。

记得女儿刚学会走路时,我闲来无事,突发奇想,想让女儿锻炼得很像我一样强壮,赢在人生的起跑线上。于是,我用手扣紧女儿的脚腕,将她倒提起来。女儿看见自己垂着的小手离地板很近,本能地往下用劲,居然稳稳地用手撑在地板上,形成了漂亮的倒立姿势。我惊喜万分,反复试验,她竟能毫不费力地完成了倒立动作,用小小的双手承载自己的体重。我笑眯了双眼,嘴里喃喃道:“我女儿,将来也许是一个世界体操冠军!”

女儿上小学后,不再玩“倒立游戏”了,喜欢画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有一回,我给女儿检查作业,翻看了她的课本。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她的课本上充斥着大量的涂鸦,比课本的插图还多!我眉头紧锁,接着若有所思地说:“莫非她有画家的潜质?”于是,我买回一本画册,女儿开始在画册上画,课本上的涂鸦是少了,但是,慢慢地,画册上也不画了。

转眼间,女儿上了初中,繁忙的课业让她少了闲暇。不过,一旦有时间,她就变着花样充实自己。翻阅科普读物,摆弄一大堆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试管和溶液,将小型的电子产品大卸八块,再重新组装,甚至喜欢在放大镜下拨弄一条绿油油且强壮有力的蚱蜢腿,用镊子夹着一小片蝴蝶的翅膀,对着阳光,观察它的脉络。我在一旁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没准,她长大后可以向科学领域发展呢!

故事到这儿还没有完。不过,也许聪明的你已经猜到,故事里的“女儿”就是我——李梦园。在爸爸的眼里,我永远是一个不寻常的女孩。他对我未来的幻想还在继续。没准儿,当他半夜读完我这篇文章,他又会窃喜:女儿将来成为个作家也未可知!

喜欢初中作文2

穿越了时光,穿过了檐廊,将生命的绝唱留在了世间的某个地方;看过了沧桑,经历了悲凉,将不朽的英名留在世上。提及“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首首慷慨激昂的诗歌千古流传,而智勇双全的曹操便在我心中筑成了光辉的英雄形象。

硝烟四起,刀光剑影,群雄争霸。曹操则纹坐帐中,指挥千军万马,统北方。他那种豪情霸气,注定着成为世豪杰。“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充满着对韶光易逝的感慨,他那种苦闷的情怀,成为心中的番色彩。“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是他视天下为己任的伟大志向的写照,他那种胸怀大志的报负与理想,奠定了他成功的基础。纵观历史,曹操生有所作为,文韬武略无点值得逊色之处。

在多数人眼中,曹操乃为一代奸雄,是位双面人物。但在我心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毕竟在历史的沙场上,他的成功还是不可估量的,他的伟大事迹还是值得人们去颂扬的。

在三国鼎立时期,有谁能超过曹操,论智慧,他不亚于诸葛亮,论武力,他与关羽,张飞之比不差分毫。三国第人,决定是曹操之所得。在那个勾心斗角的时代,谁不心狠手辣,只有这样,才能成就自己的番霸业,与其说曹操奸诈,不如说他那是种自保的智慧。与其说曹操毒辣,不如说是他果断做事。他不只是空有番理想,而且也拥有成就大业的决心,决心在历史的征程中抒写不朽的辉煌!

有人评价曹操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是啊,如果他生在太平盛世,那定是治国之人,但转念想,若是如此,他的抱负或许没这么远大,所以不论怎样,曹操在我心目中都是代枭雄。整日的忧愁与对江山的挂念,令他的心渐渐疲惫,但胸中仍有支撑的力量,他还有梦想,要去实现,去创造,不管结局会如何,他都成功过。

时光在宇宙中不停的穿梭,几千年匆匆逝去,他仍在灿烂星河中熠熠生辉。他的生慷慨激昂,又同涓涓小流般缓缓流淌。曹操,千古风流人物。个我心中的英雄,个用生命来吟颂的英雄。我想经历风雨的人生,他定无悔。

喜欢初中作文3

许多人都有自己喜爱的萌宠,我喜欢的是毛茸茸的小仓鼠。

在我六年级那个暑假,我交了两个新朋友。那天我和妈妈一起去买妈妈的衣服时,我的眼睛好像被什么东西闪了一下,“哇塞!萌宠耶!”我的手使劲拽着妈妈。妈妈一开始还不同意,我发出了比那两只小仓鼠还萌的目光“打倒”了妈妈。妈妈拿我没办法只好拿出手提包里面的钱买了两只。我激动地把手中的悠悠球都给抛起来了。我发现还少了什么——它们的“生活用具”。我恳求妈妈为它们买个窝和一些零食吧!妈妈直爽地同意了。我们“昂首挺胸”的走向了宠物用具专卖店,我精心挑选了一个刚好可以装下它们的小窝和一些长得像银杏一样的零食!

刚回到家,水都还没来得及喝,就第一时间把我心爱的小仓鼠放出来透透气,活动疏通一下筋骨。放了点零食下去,它们可真好笑,刚把一颗咬了一口,又把它给抛弃了。到下午他们竟然也会睡觉,我把小窝放在它们面前,它们好像很困似的,慢慢地爬进了小窝里呼呼大睡。晚上我怕它们着凉,特别地在小窝里垫上了一层薄薄的海绵,把小窝放在了我的房间里。看着它们还真像一对沉睡的小天使啊!

第二天我瞒着妈妈给它们洗澡,不过似乎全是它们为自己洗澡,我仅仅把它们放到温温的水里面,它们似乎一点也不怕水,反而挺喜欢我为它们准备的温水澡。过了一会儿,澡洗完了,我把它们放在阳台接受阳光的“洗礼”。它们也很爱晒太阳,在阳光下,它们耸耸毛,把水都晒干了,这时再摸摸它们,那才叫一个舒服,我又拿了点吃的给它们,它们似乎已经懂得了规矩,把杏仁吃的干干净净的,不过他们还挺能睡的,每次吃完都要睡上一觉才甘心。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到了我小学毕业,上了初中,那两个朋友还在陪伴着我。

它们是我的萌宠,你的萌宠呢,敢不敢亮出来,较量一番。

喜欢初中作文4

唐代诗歌和诗人如璀璨的明星闪耀在文学的银河之中。李白便是那最耀眼夺目的一颗星子。

说到李白,他名字的由来很是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儿子的名字非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其实还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了赏花,父亲有意要考儿子的本事,吟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他们母子接上。李白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为李白。

比他名字由来更精彩的,可算是他绝妙的诗句了。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敬仰。李白一生之中游历了许许多多的名山大川,我喜欢“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是李白看过了庐山瀑布之后写下的诗句,从中可见瀑布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望天门山》中“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将原本静止不动的山带上了动态美, ……此处隐藏4401个字……然看不清,但是我能想象着,倾盆大雨,雨斜斜地交织着,一条条断断续续的线在我的眼前坠落,雨水拍打的声音仿佛是旋律,由轻到响,渐渐地,慢慢地。

但现在却很难看到雨了,闭上眼回忆,风夹杂着雨,丝丝缕缕地交替,毫无顺序,就像指尖上的一缕缕青丝,不知从何理起,不知从何剪断,雨打在地上,打落的水花溅起一滴小水滴,小小的,美妙的,在地面上。喜欢一个人撑着雨伞,漫步在草地上,看着雨,被白纱笼罩着的世界,那种朦朦胧胧似梦非梦的感觉,如同泉水在我手边慢慢地流过,轻轻流淌,是一种温暖,是一种享受。坐在草地上,触摸着雨落到手上的感觉,雨落在我的手上,一点一点,轻轻的敲打着,渐渐地整只手上盛满了雨水,轻轻的倾斜着,雨水便顺着手指流了下来,再次落到草当中,顺着坡度,渐渐的往下流,看着雨落在草地上的情景,而我也来到了一个漫天丝雨的世界,此时的我喜欢上了这种声音。

雨像电影中的一个个片段,断断续续,又如同思绪,连绵不绝。当泪水流进心灵时,真希望有一场雨,为我洗礼,让自己被雨水打湿,融入雨,落下……

曾记得,有一种友谊叫我寄愁心与明月,有一种思乡的情感叫举头望明月,更有一种离别之情的痛楚叫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我想这一切可以对雨所倾诉,让自己的身心被雨水所洗礼,它的声音,它的样子,将带走一切远去。

喜欢初中作文13

艺术,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培养人的兴趣。音乐,有如一泓清泉,滋润人的心田。我喜欢艺术,尤其又喜欢音乐,我觉得:美妙的旋律胜过所有的语言。

我喜欢音乐,因为她有万千种理由令人向往。在不愉快时,音乐让我敞开心扉向她诉说,从而摆脱郁闷的乌云;在经受打击时,音乐让我沉浸其中,慢慢地摸索到了越挫越勇的真理。;在骄傲自满时,我在音乐中找到了一种豁达恬淡的心境,仿佛摆脱了尘世,来到世外桃源;在轻松愉快时,我更愿同这位永恒的朋友一起分享,一起共谱悠扬的乐章。

我喜欢音乐,喜欢她的多姿多彩,无穷魅力。她是一位女神,却能让不同国籍、不同肤色、不同背景、不同阶层的人都拥有她。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学生,却得到了她多种恩惠:我喜欢古典民族音乐,喜欢在春天随《百鸟朝凤》欢快的节奏翩翩起舞,在夏夜弹奏《渔舟唱晚》,在秋晨欣赏《高山流水》,在冬日聆听《月光下的凤尾竹》;

我喜欢流行音乐,喜欢周杰伦、王力宏的中国风,喜欢滨崎步、张娜拉日韩歌曲的浪漫情调,更喜欢艾薇儿、玛利亚-凯莉的经典欧美金曲;我也喜欢西洋乐曲,喜欢在沮丧时感受贝多芬的《命运》,喜欢在沉思中享受《回家》,喜欢在悲伤时慢慢品味优美的《梁祝》以及那份难舍难分的绝恋。

我喜欢音乐,所有的类型我都尝试聆听,因而她带给我的帮助也是一言难尽。我曾经很内向,总是与孤独为伴。自从与音乐结识,我便拥有了一个可以倾听、倾诉的朋友。她让我渐渐改变,变得主动与人交往,变得勇于展现自己。在友情上,我得到了许多同音乐一样好的朋友;在生活上,我学会了战胜困难,发现美好;在学习上,我将对音乐的兴趣转为学习的动力,因而时刻自信;最重要的还是在自身上,我拥有了一双善于聆听的耳朵,感受到美妙的旋律,以及一颗保留美好的心,它让我在学校的舞台上,在人生的舞台上永远焕发活力。

我爱你,音乐。你是一种神奇的事物,能冲刷掉污秽,保留着美好。我的心愿意和你永远临近!

喜欢初中作文14

我喜欢他,应该只有我自己才知道吧。

他,大大的眼睛,高个子,他是一个坏学生,他不爱学习,上课经常睡觉,经常和老师顶嘴,他总喜欢打架,可是,我就喜欢上了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他有喜欢的人,有没有知道那个人不喜欢她,并且那个人是我们班学习最好的,可是他还是坚持不懈的,就像我一样。她笑起来真的特别好看,他喜欢一个比他学习好很多很多的女生,那个女生,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了,连骂人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他只爱学习,他从来都不和老师顶嘴,他从来都不上课,睡觉,他明明知道她不喜欢他,可是她却喜欢他。

我喜欢他,我们是在同一个班级里,我很庆幸,因为我们每天都可以见到面。可是突然有一天,他跟我说,他,要退学了,他不念了,他又走了。他将不在这个城市了。在他的送别会上的时候,我使劲的忍住眼泪,轻轻地拥住了她,祝他在别的城市的生活要快乐,不要总打架,他没有抱住我,只是轻轻地摸了一下我的头发,对我说,我知道了。因为这个动作,我的心里更加的苦涩,因为他的这个动作总是会对妹妹做的。我紧紧地看了她一会儿,笑着说,加油!我的朋友却在我的耳边对我说,别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

我听完这句话,眼泪终于不再坚强的从眼眶里流了下来,他看见了,那我为什么要哭?我没有说实话,只是说,舍不得你啊!或许我喜欢他,终究就是一个错误吧,我告诫我自己,绝对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可是心里一想到她一念到他,还是会苦涩,还是会想念,还是会怀念。等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下一个秋天,他把头发染成了红棕色,他又长高了许多,眼睛还是没有变。里边总是好像在有,星星在闪一样,他的眼睛还是那样的好看,还是那么的大。她的性格依旧是那么暴躁,真的不知道他在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知道他有没有听我的话,不打架了。再次看到他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心,又再一次的激动了,又在一次的悸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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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让,让,从小到大,都是我在让她。我到底是不是你们亲生的呀?”顾不上那么多了,火山爆发般一阵咆哮,然后摔门进屋。

忍不住,委屈的泪水又噙满眼眶,轻轻地落在桌上。

桌上,有一只蝴蝶夹。它曾经是多么明艳的蝶呀,可现在却折了一只翅膀。就因为它折了一只翅膀,所以它成了我的,而我的那只又被逼着让给了筱筱。

脊梁上刺骨地冷,这是我一生中最冷的冬日吗?15年前的冬天,我为什么要比筱筱早来那么几分钟?就因为这几分钟,我从一出生就必须是姐姐,必须凡事让着妹妹。过生日,精美的礼物让给她;一日三餐,美味的佳肴让着她;而现在,居然连“优秀团干”的名额也要让给她我好喜欢我的那只蝶,那是姑姑带着我和筱筱一起上街买的。它那明亮的黄、深沉的蓝、高贵的紫,承载着姑姑对我的真爱。可现在,它在筱筱的发间扑扇着双翼。难道他们连姑姑给我的爱也要让给筱筱吗?

一种别样的情愫,侵蚀着心底最柔软的那片疼痛,一如夜色不由分说将我包围。

闭上眼睛,刚才的混乱似乎还没有离去。那一刹那,他们的脸上分明是不安和歉疚!

电视上正在讲述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素未谋面的姐姐打掉刚刚怀上的孩子为身患白血病的妹妹捐献骨髓。手心手背都是肉,但她最终还是把生的希望让给了妹妹。

眼又模糊了,心似有所动。筱筱是我的妹妹,为什么我不能?

门轻轻地开了,又关上。爸爸坐在了面前,他猛吸一口烟,低低地说:“月月,十五年前,我和一位同事去工地,起降架突然失灵直砸下来,那位同事一把推开了我,可他却他妻子刚生完孩子,听到这个消息也跟他去了”爸爸捏烟的手微微颤抖,几尽哽咽。

刹那,我热泪涌流,心底充满万般愧疚和悔恨。我很明白,他们连生命都能让,我还有什么不能让的呢?拿起那残翅的蝶,我微笑着对爸爸说:“爸,帮我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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